清华大学MBA项目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清华大学政策和安排开展。清华MBA项目2025年继续采取“申请-审核”制即申请材料审查加综合考核的方式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要求的时间和考核方式进行申请及参加考核。
清华大学2025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已于2024年11月13日发布。请关注此页面获取最新信息: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lish/s04/s0402/detail/bacf5294-9822-4b13-b2f1-826dad8aedd4
1. 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注: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者不符合本简章申请条件。
2) 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港澳台地区申请人的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申请人获得学士学位后,须有三年以上 (含三年) 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 工作经验。
学习方式有全日制、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在学期间医疗费用自理。
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8点至2025年1月8日中午12:00。
2. 报名入口:https://yzbm.tsinghua.edu.cn/gatLogin
3. 报名费:在线缴纳报名费138元人民币/人。
*请注意:
报名申请环节包含三个步骤:报名登记、在线缴费、提交材料。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完成“提交材料”环节方为报名完成。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2.个人陈述:需提交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成绩单扫描件: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人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5.两份专家推荐书(中英文均可):推荐人在申请系统中在线完成推荐书,推荐书上须推荐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如最终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推荐书的书面版)。因此推荐人可选择将签字后的书面版推荐书密封(还需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申请人暂存,或者待申请人被录取后,直接邮寄至我校录取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6.外语水平证明: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外语水平证明: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GMAT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外语能力的证明或证书。
7.最新版的中英文个人简历。
*请注意:
报名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5年1月8日中午12:00关闭,之后将无法注册、提交申请、交费或上传材料,请申请人务必留出足够时间完成申请,建议至少提前3天完成所有申请流程。无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扫描件或书面版(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项目分类
授课语言
上课地点
学制
学费
证书
清华全球MBA项目
英文
可选中文选修课
北京
全日制
19.8万元
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MIT斯隆管理学院课程学习证书
清华MBA项目
中文
可选英文选修课
北京
非全日制
41.8万
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清华科技创新MBA项目
中文
可选英文选修课
深圳
非全日制
41.8万
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1. 每名申请人只可申请一个项目。
2. 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清华MBA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主动了解申请程序、申请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程序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 申请人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申请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 上传的各种证书、认证、证明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英文或中文翻译公证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5. 有关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专业目录中招生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或项目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6. 请申请人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申请、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无论申请是否成功,是否录取,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7.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
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9.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身份、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或取消学籍。
10.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申请服务系统、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1.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及安排,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清华MBA项目组织材料审查组对通过材料形式审核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通常在3-4月安排,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由清华MBA项目公布并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与申请MBA项目保持联系。
综合考核期间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出示申请材料原件供院系查验(包括身份证件的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认证件等)。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审查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无论是否通过综合考核,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综合考核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心健康情况等综合评核,择优录取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一般于每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发放。
新生应按清华大学规定的日期入学,一般为每年8月下旬或9月初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供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新生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
录取申请人入学报到前不得变更申请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
如果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清华MBA项目港澳台招生负责老师
电话:+86 10 62797196
邮件:intlmbaadm@sem.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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